导读: 职工去世后剩余养老金到底可以继承多少?从媒体报道的各省的具体规定来看,似乎也不是很明确。比如,有些地方规定的,是个人缴纳的部分(工资的8%)可以继承,单位缴纳的部分(工资的20%)进……
养老金充公2015年最新消息
但在强调上述“充公”误解的同时,如果站在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存在的“个人账户空账运行”的现实,以及其背后折射的长期支付缺口和可持续角度审视,又必须意识到,上述充公担忧又并非完全没有现实依据。众所周知,由于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前,大量没有缴费的老职工“视同缴费”的历史欠账没有通过政府财政得到及时填补,导致目前缴费职工的个人账户资金被挪用来给老职工发退休金,进而形成越来越庞大、也越来越难以做实的个人账户空账。
数据显示,2013年这一空账规模已高达3.1万亿元。如果将这种个人账户被挪用、空账运行,也视为一种充公,任沁新代表所担心的养老金公平问题无疑确实存在,也确实对目前缴费的职工不公平。因为在这种空账运行之下,即便职工去世后,“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”,可继承的资金也不是个人账户真实存在的余额,而只能从其他以及下一代职工个人账户中继续挪用。
更重要的是,除了缺乏公平性,囿于庞大的个人账户空账和人口加剧老龄化的现实,现行“社会统筹+个人账户”养老模式事实上也是难以为继、不可持续。诚如国务院副总理马凯此前指出,“如果我们的体制不改、机制不转、政策不调整,缺口是必然的,不是一星半点的缺口,而是巨大的缺口”。而据社科院报告,以2012年为基准,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隐形债务高达86.2万亿元。
因此,对于现行养老保险制度,关键并非剩余养老金充公问题,而是如何通过全面深化改革,系统解决其可持续问题,真正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。